前几天,有关部门通过
装饰装修收集企业现行格式合同,经法律专家点评,综合总结十大不平等条款,
广州装修网提醒消费者注意。
法律法规依据错误,企业缺乏法律知识。
部分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专家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废止。
保修期严重缩水,企业假装无知。
根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间为两年,厨房、卫生间、外墙防漏防水要求为五年。
偷换责任概念,免除保修责任。
例如:如果甲方未能在验收后10天内结算项目款项,则将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合同 法》规定,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时结算项目款项,承包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寻求救济,承包人不能免除其主要责任。
增加额外条款欺骗消费者。
例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甲方提出减少合同中确定的项目,则项目预算的10%必须支付给乙方作为减少费用……根据《合同法》,这是强加给发包人的责任,违反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承包商将纳税义务转移给消费者。
例如:本合同中注明的合同价格不含税款,如果客户需要开具额外的发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承包故意逃避国家税收。
承包商权力过大,消费者利益丧失。
例如: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自乙方开工之日起至甲方余额支付之日起拥有甲方房屋的使用权。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仅限于与施工有关的权利,上述权利不能随意扩大到整个房屋的使用权。
工期的规定为延误工期提供了依据。
例如: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释,工期应按日历总天数(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计算。
工期预付款,锁定消费者。
支付次数,第一次,开工前三天,支付60%;第二次项目进度超过一半,支付35%和项目变更款。这种做法没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项目进度超过一半也没有确切的定义。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和争议,消费者也处于被动地位。
验收不采用具体标准依据,消费者不知所措。
例如:工程质量标准: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说明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专家认为,这实际上是指业主自己组织的验收。事实上,装饰行业已经有了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熟悉验收标准,并将具体验收标准文件的名称写入合同。
合同中不写室内环境质量存在隐患。
在抽查合同中,90%的室内环境质量(如空气)没有确定具体标准。根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装修人委托企业装修住宅室内的,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员可委托合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修企业应当返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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