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九龙坡工商分局梁山工商研究所获悉,重庆世华家具家具厂被判赔偿消费者损失4000元,因收取消费者定金后超过约定时间送货。
中梁山工商研究所古董事告诉记者,近日,工商研究所收到市民方先生的投诉,称今年8月底,市民方先生在重庆世华家具厂购买了一套橱柜(价格2.5万元,合同约定30-45天交货)。
但由于尺寸问题和货物错误等问题尚未交付,联系经销商多次拖延处理。因此,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厂家尽快交付安装,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工商机构收到投诉后,查阅了消费者提供的《世华定制家具合同》和收据。双方签署要求在45天内完成安装,不能按时完成的,赔偿合同总款的千分之二。
因此,工商部门认定家具厂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尽快安装消费者方荣购买的橱柜,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方先生4000元。